海外子公司取得的利润是否要国内交税
一般你说的境外子公司,应该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非居民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仅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你的境外子公司,业务都是在境外,其经营所得利润,不需要再国内申报所得税。
境内总公司取得境外子公司分配的利润,应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可以递减境外该部分利润已经缴纳的所得税额。
子公司上缴利润给母公司是否需要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同时强调: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帐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帐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从全资子公司分回利润的税务处理,按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