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是原告所在地,则原告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民间借贷撤诉后多长时间内可以重新再起诉
其实对于一般案件而言,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案件都是可以再次起诉的,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也就是说,在法院没有对案件事实进行审理而是因为程序问题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是可以再一次起诉的,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再一次起诉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二、欠钱不还诉状怎么写才能立案
原告:XXX个人信息写清楚
被告:XXX个人信息写清楚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证据:
综上所述,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起诉人(签字):20XX年X月XX日
三、什么是民间借贷案件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案件中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当事人依法在借贷合同中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向其约定的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