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分居证明应当这样写:男女双方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其他原因而分居,比如不是因工作原因或者因家庭原因而分居,同时分居的时间已经满2年,然后让证明人签字或者盖章,这样就可以证明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没有证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就无法证明。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二年属于法定诉讼离婚的情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证明分居两年:1、因为分居,夫妻其中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夫妻二人沟通交流的能够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已经分居的聊天记录;3、夫妻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是因为工作等原因分居,就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一、对于分居2年法院可以直接判离婚吗?
分居2年并不代表法院可以直接判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经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判决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分居已经满两年时间,再加上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并没有再和好的可能性,且双方分居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其他原因。
二、分居满2年怎么取证?
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要证明夫妻分居了两年就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