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行为人销售假冒的产品,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产品,以及去销售有关部门所没收的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品,应该对行为人处以罚款的处罚。罚款的标准是行为人售卖不合格的产品,这里面也包括行为人还没有进行售出的产品,按照这些不合格产品价值的三倍以下这样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