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离婚证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
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证有什么用途
1、离婚证的首要作用就是证明双方不再存在婚姻关系;
2、在结婚时,离婚证可以作为无配偶证明使用;
3、在离婚之后需要迁户口的,需要离婚证作为证明之用。
三、离婚证丢了一个人能补办吗
离婚证丢了,一个人也可以补办。离婚证遗失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查证属实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