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可以拒绝抚养继子女的。夫妻双方离婚,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的,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不再具有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生母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3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