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款合同规定自然人的借贷要以什么为生效的时间,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债权人提供借款之时生效。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所谓实践合同就是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所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需要债权人交付借款了才能成立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不明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主体均为自然人,即视为没有利息。如果一方不是自然人,在当事人就利息问题约定不明时,可以以订立借款合同时合同履行地的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是否属于要式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不属于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的规定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性质,具体借款利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标准。具体利率标准如下:
1、年利率在24%以下的利息,是合法利息,法律予以强制保护。
2、年利率在24%以上36%以下的利息,借款人自愿给付的,也受法律保护。
3、年利率在36%以上的利息,属于违法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怎么约定借款利息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另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借款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重新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该借款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