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是,判决后,首先看有没有人上诉,有人上诉会继续羁押在看守所,等待二审,都没人上诉的话继续羁押在看守所,一个月左右法院给执行,然后就等着看守所集中送监狱,一批一批的。收监执行的种类和条件:一、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1、必须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判决的罪犯。2、判决的刑罚必须是实刑。3、管制、缓刑(除死缓外)、监外执行、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不属于收监的范畴。二、被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宣告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即收监执行)。撤销缓刑的情形有以下三种: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2、缓刑期间发现漏罪。3、缓刑期间严重违法。三、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机关应当及时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1、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的。2、拒不报告行踪、下落不明的。3、采取自伤、自残、欺骗、贿赂等手段骗取、拖延暂于监外执行的。4、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医疗、诊断病历材料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七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予以收监。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