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银行贷款没有还清情况下,是不可以注销的,但是可以申请破产,其具体资产该如何清算还需要看是否规定个人连带责任,如果规定了那么就要对个人追偿才行。一、企业有银行贷款可以注销吗不可以。企业在银行贷款没有还清情况下,是不可以注销的,可以申请破产。公司在银行的一般账户要注销,首先要将银行内的余额先转出去,如果有支票的话,需要提交支票证明文件。然后法人准备好所有需要的证件原件和法人的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私章,当初开立银行印鉴卡,申请办理注销账户的手续。二、企业注销时还有借款未归还咋办公司在注销前会有严格的公司清算程序,将公司的债务清偿完。要是存在特殊情况的话,则企业注销后的债务就由相关的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等承担。如果股东履行了清算义务,那么无论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财产能够清偿其债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的责任,这正是有限责任本来的结果。但由于股东未完全履行清算责任,导致原告未能申报债权和参与清算,如果该公司清算的结果还有剩余财产,则被股东分配;如果该公司资不抵债,则本应按比例受偿的财产被其他债权人分走,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公司借钱给个人需要注意什么?法人可以借钱给公司,但该笔借款是从法人个人财产转为公司的资产,法人不得无故拿走。为避免法人的个人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混同,法人与公司借款最好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同时公司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如果法人个人与公司财产混同,那么其将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