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个人借贷时,合法有效的借条应当包括以下的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形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形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