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丧葬费:31338元(即5223元×6个月,暂按2012年北京市职工平均月工资计算,待2013年北京市职工平均月工资出台后按最新标准计算);
2、死亡赔偿金:806420元(即40321元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上述三项合计为:最低为887758元,最高为937758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