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家长想让个人去当兵,个人不想去,那可以与家人进行协商,说出个人的理想与有对未来有什么样的规划,看是否能让家人改变心中的想法,这理需要掌握的要点是要让家人感觉个人的选择靠谱,至少要等于或者优于去当兵的选项。
2、个人在说服不了的情况下,这时要求助于他人,可以看下周边有没有这样的亲人,要点一,父母比较听信于他,在家族有一定的威信力,要点二,比较疼爱自已,若有这样的亲人,可以将自已想法向他诉说,借他的帮助来达到自已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