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遗弃案属于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遗弃案件既可由被害人提起自诉,亦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因此也称相对自诉案件。只有在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才是自诉案。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案件都可以直接报警,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应当立案的,移送案件后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案情作出是否提速公诉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