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衢州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制定的,旨在保护拆迁农民的权益。拆迁补偿一般包括两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安置补偿。货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房屋和附属设施的补偿金额,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拆迁的位置、用途等因素确定;2. 土地的补偿金额,根据土地的类型、面积以及拆迁的位置、用途等因素确定;3. 安置费用补助,即为拆迁农民提供临时住所或安置房、过渡期的生活补贴等。安置补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住宅的安置,即提供符合规定的安置房;2. 财产的安置,包括搬迁、物品保管、搬家费用等;3. 土地的安置,即提供同等或更好的土地。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补偿标准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就其房屋拆迁和补偿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拆迁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