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保险连续缴纳六个月可以报销。
1、参保人在生产之日,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2、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5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二、领取生育保险金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月份不计算入内;
2、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纳记录;
3、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4、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三、生育保险的发放形式如下: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总之,生育保险连续缴满一年可以报销。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或者是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所在的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且为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的。中途脱产或者生育期间停保的,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必须正常缴纳生育保险,否则将停止发放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