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不可以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注意:
1、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不仅包括合同订立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谈判的整个动态过程,还包括双方达成协议后形成的协议,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合同条款,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和承诺的方式;
2、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对要约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以承诺内容为准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进行任何变更外,承诺有效,合同内容以承诺内容为准,被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3、相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变更是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