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需要交诉讼费,对于提出反诉的本诉被告,其提出反诉的话,诉讼费减半收取。
1、反诉是指向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案件原告的情形;
2、反诉是需要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根据规定,对于提出反诉的本诉被告,其提出反诉的话,诉讼费减半收取。因为对于被告提出的反诉,法院一般会与本诉合并审理,相对而言反诉的诉讼成本就比本诉要低,因此诉讼费用也会减半收取。此外,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都适用这一标准。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第十八条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