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如下:
1.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被侵犯肖像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