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医保断交一个月,可以补缴。根据社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在补缴保费后,可连续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但是,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视同中断缴费,从第3个月起停止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并从中断缴费之月起计算中断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