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若是未经许可经营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是买卖进出口许可证,从事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都属于非法经营。如果有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所得金额一倍至五倍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所得金额一倍至五倍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