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这是职工办理销户提取后,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销户申请后,职工的公积金尚未结算的一种状态。
若职工办理的是非户籍社保转移销户提取的,即从您办理销户提取时间开始计算,经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网核查。
确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转出并被异地接收,或者确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停止缴费时间达三个月的。
我中心会在一周左右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