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如果教师的行为,不是因为教育教学行为违反治安处罚法的,比如,在校外跟人打架被行政拘留,而且不是主动行为,是被动反击。这种情况下被行政拘留,拘留结束,处罚也就结束了,没有后续的行政惩罚行为,对教师就没有任何影响。这一类情形,只要没有造成较大的社会不良影响,教育部门就不会进行行政处分,也就没有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