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在2023年嫖娼怎么处罚?
嫖娼违法,但一般不构成犯罪。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通常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法律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在以下的特殊情况下,嫖娼属于犯罪行为:
(一)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非性工作者)。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主要是从保护女性未成年人的角度考虑。
现行《刑法》第36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刑法》第360条(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2、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二、嫖娼违法犯罪记录能消除吗?
一般的嫖娼行为,不会留下案底,受到的是行政处罚,虽然会有相关记录,嫖娼行政处罚记录不会消除,但不会对生活造成太大影响。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但是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注销)。一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二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三是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所以,案件材料是不会自动消除的。除非被处理人死亡一段时间后,公安机关会作为过期档案处理掉。
嫖娼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但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嫖娼的对象是幼女,则有可能会构成强奸罪。并且,如果女方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仍进行卖淫、嫖娼的,则有可能会构成故意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还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