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注销对公账户需要什么资料
在销售时需要提供很多的销户资料,包括:
(一)销户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授权书,授权书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四)开户印鉴卡;
(五)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有);
(六)缴回未使用的支票等银行空白票据;
(七)带齐银行预留全部印鉴;
除上述资料外,每个银行可能还需要准备其他资料,个别银行还需要法人亲自到现场。
二、销户未结算要等多久
销户未结算要等多久,具体可询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销户未结算说明职工已申请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的销户提取业务,但还未进入结算流程,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算后,会将款项划入职工的联名卡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三、户口注销后银行卡还能用吗
不能。公民因死亡或者双重户口,而需要注销户口的,基于该户口(身份证)而办理的银行卡等是需要收回的,不能再继续使用。
《户口管理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