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起于梨园广场,沿东湖路敷设,设省博物馆、蔡家嘴站,下穿水果湖后,设水果湖站、洪山路站、小洪山站,然后沿珞狮北路前行,在街道口与地铁2号线换乘,接着沿珞狮路、珞狮南路敷设,在雄楚大街路口设雄楚大街站,在洪山区政府门前设洪山区政府站,在明泽丽湾附近拟设南湖站,然后折向书城路,最后止于野芷湖。二期属于远期建设线路,预计在2017年之后择期开工,要到2020年以后才能通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获国家发改委批复,12号线、6号线二期、8号线三期、11号线三期(武昌段首开段、新汉阳火车站段和葛店段)、7号线北延线、16号线、19号线、新港线将建设,总长198.4公里。到2024年,形成14条线路运营、总长606公里的轨道网。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