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费用是由原告预先向法院交纳的,而被告在起诉审理阶段是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的,但如果被告败诉的,诉讼费用可能由被告承担。
诉讼费用如下:
1、受理费用。受理费用按案件是否涉及财产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的受理费用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一定的比例收取。非财产案件的,依据案件的类型交纳10-1000不等的受理费用。
2、申请费用。申请费用依据申请的类型而交纳,例如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保全财产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按每件交纳30元,申请保全财产价值超过1000元的,按一定的比例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