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方注销债务应该进行清偿。清算的义务人应该按照主管或者是投资的关系进行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的法人的清算义务人是上级主的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公司的法人是主管部门或者是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的公司是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是法人是合资各方;外商独资工资的法人是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公司全体股东。
一、公司怎样申请法院清算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二、企业清算注销与法定破产区别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公司注销和破产的区别:
1、性质不同
注销一般是经营主体决定终止经营向登记注册机关履行的登记程序。破产则肯定是登记注册机关对严重违法的登记主体做出的行政处罚,或者是破产。前者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后者则是被动的。
2、法律依据不同
注销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公司破产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指的是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3、表现形态不同。
企业法人注销是企业主动通过书面材料,提交有关文件、证件自行向登记机主管机关申请终止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行为,是企业登记管理中的专有名词。
而破产是被动的,是企业经营不下去,资不抵债,也就是亏损到把借来的钱也赔进去了,按照破产法不得不进行企业终结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二条第六十八条 【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第二十三条(一)法人解散;
第二十四条(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第二十五条(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六条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七十三条 【法人破产】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九条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条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二条第七十一条 【清算适用的法律依据】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