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是: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_x000D_
【串通投标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_x000D_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_x000D_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_x000D_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_x000D_
(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_x000D_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_x000D_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