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在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时候,能够撤销,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撤销。
一、赠与合同到期不履行可以请求索赔吗
赠与合同不履行能否可以要求赔偿,取决于实际情况。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赔偿,但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依法不得撤销的,可以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根据前款规定,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坏或者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益性的捐赠可以撤销吗?
公益性的捐赠不可以撤销。
公益性捐款因其特殊的性质而不同于一般的赠与。一般的赠与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公益性捐款不具备任意撤销权,是不可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赠与合同怎么能不撤销
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以后能不撤销。《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