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