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权是否可以继承,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决定。房屋租赁权具体可以分为,公共租赁权和私人房屋租赁权。按照规定,公共租赁权在承租人死亡后,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原租赁协议。但是,如果是私人房屋的租赁权,在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合同就自动终止了,租赁权就不能再被继承了。
一、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能不能继承
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不能继承。承租人死亡的,生前与其共同居住的人或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生前未与承租人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需要继续租赁该房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条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条件如下:1、租赁合同到期。2、房屋拆除改建。3、房屋毁损。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5、承租人死亡。6、当事人协商终止。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
三、原承租人死亡孙子能承租吗
原承租人死亡孙子可以承租,但是孙子不属于第一继承权人范围之列。生前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原住房,与出租人办理续租手续,变更承租人;生前未与承租人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需要继续租赁原住房的,可以与出租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契约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