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在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其并未对房产部分进行修改,有关房产分配的问题依旧延续旧法律。男女双方在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不存在还贷的,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存在还贷,那么一方需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进行补偿。但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即该套房产的房款用的是个人婚前财产,且全款购买时,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子的首付是婚前的,房子只写了男方的名字,房代是男方父母给的,离婚时女方是否得到
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婚前男方首付,房子写女方名的一般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在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即使写的是女方名字,也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对房产进行分割的话,一般都是女方获得房子,然后给男方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男方贷款买房,贷款金额也是男方每月还的,房子登记在女方的名字上,如果这期间分手了怎么解决?
是在哪里发生的 你是那一方
你好,我想问一下,根据2021年新的民典法,婚后买房的女方没有付任何钱。房贷和首付都是男方付的,但是房产的名字写着女方。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的女方能得到补偿吗?
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呢
夫妇离婚,协议中的房子属于女方,买房时房产证只写了男方的名字,现在要转让给女方,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男方是上门户口。离婚后,女方拆迁,男方享受另一套房子。然而,在抚养孩子方面,离婚后,男方没有按照判决给予抚养费。如何扣除男方享受的房子?
抚养费可以从男方的财产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