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亲子鉴定一般在司法机关委托的相关司法鉴定机关进行。进行司法亲子鉴定时,怎样收取费用应该由鉴定机构与申请人协商,协商达成意见的在司法鉴定委托书在载明。
相对于个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具有公开,收费高等特点。一般选择亲子鉴定的委托人只是想知道孩子是否是自己的,以便有个说法,有个安排,并不想把这种事闹大到法庭上,因此,参加个人亲子鉴定就可以了。但某些特殊的场合依然需要进行司法亲子鉴定,如遗产登记、户口登记、移民办理等。
司法亲子鉴定是指必由相关机构出具委托书(需要律师函或者法院开具的委托书),
经过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所完成的鉴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法庭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通则》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十七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