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两份抵押担保协议具有需要看抵押权先登记的抵押担保协议,如果抵押权都未登记的,以后一份抵押担保协议为准。根据法律规定,前后两份抵押担保协议,属于重复抵押,在重复抵押有效的情况下,按法定顺序进行清偿。
一、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
最高抵押与一般抵押的区别如下:
1、最高抵押权是一定时期内持续发生的债权的担保,即在设定最高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未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约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抵押人在此金额内以其抵押财产担保债权。一般抵押担保的债权是已经发生的特定债权,债权是独立的,而不是连续的;
2、最高抵押担保是一定期限内持续发生的债权。虽然可以确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但具体担保的金额无法明确,只有一个最高债权限额。一般抵押担保是现有的特定债权,担保的金额和范围从一开始就确定。
二、抵押合同的条款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抵押合同的条款主要包括的内容如下: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4、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三、房屋抵押借款协议怎样写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元整(¥: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甲方以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产籍号)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协议约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应办理抵押权登记(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
办妥抵押权设定时,乙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甲方。
第四条、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甲方负担。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抵押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
第八条、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日止。
第九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甲方还清借款,乙方应会同甲方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借款总额3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本息为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