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一般都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购买规范文本,也可以由用人单位自己打印,用人单位自己打印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才是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