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自书遗嘱不能撤销公证遗嘱,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经过公证的遗嘱,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有效的公证遗嘱,当事人不可以再定立一份自书遗嘱来撤销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公证细则》 第二十三条
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