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有的。海口轨道交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海口市预备在2015年进行建设的有轨电车线路以及远期地铁线路。采优先路权形式,共规划4条线路,线路总长133.7km,与轻轨化的海南东环铁路形成海口市轨道交通线路。包括:1.轨道交通1号线(有轨电车);轨道交通2号线(地铁):从新埠岛穿白龙片区经府城与城际轨道在新海口站相交后,至金盘、药谷工业区至雷琼世界地质公园(海口园区)主城区地下。沿线经过主要道路有:海韵路、白龙路、凤翔路、白水塘路;轨道交通3号线(地铁):连接江东片区和水城片区。主城区地下,沿线经过的主要道路有:琼山大道、机场北路;轨道交通4号线(地铁):新埠岛至海南农垦医院。长堤路-白龙北路-白龙南路-琼州大道-凤翔西路-山高路-白水塘路。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严格建设申报条件,提高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