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这种情况是不需要还款的。因为正常情况来讲,只有放贷机构资金打到了用户的账户上面,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借贷关系开始,且在实际借款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签了电子合同,但是在等待放款的时候发现用户存在风险而拒绝放款。或者匹配的资金方没有可放贷额度等等之类的,都是可能导致到账失败,自然也不存在借贷关系,所以即便是签了电子合同钱没到账就不用还。另外,在申请贷款的时候用户提供银行卡号时需要仔细核对清楚,若是因为银行卡错误导致的放款失败,那么需要尽早联系平台,让平台和合作的银行机构进行沟通,更换正确的银行卡号。假如机构以此要求用户支付银行卡解冻费用之类的收费,也是可以进行拒绝的,建议保留好相关凭证,以防后续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