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商登记流程如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其他文件;
2、名称核准后,进行设立登记申请: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
(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