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处理如下:
1、债权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名义主张债务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也可以证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各自的所有债务。或者妻子一方对外承担的债务,债权人知道协议的,以夫妻一方的财产清偿;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无抚养义务的亲友所承担的债务;未经对方同意,一方单独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3、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但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法院也可能强制执行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个人债务也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