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庭前会议律师必须参加吗
必须参加。庭前会议,当事人应当参加,因为庭前会议很重要,甚至比正式的庭审都重要,所以,必须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二十四条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四项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届满后,通过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等方式,作好审理前的准备。第二百二十五条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
(一)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
(二)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
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
(四)组织交换证据;
(五)归纳争议焦点;
(六)进行调解。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以及证据交换的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并就归纳的争议焦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二、律师参加庭前会议的意义
律师应当参加庭前会议,做好案件应诉准备。庭前会议需要准备的就是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再者就是认真的进行阅卷从而进行全面分析掌握案情找出相关的问题;制作庭审前的辩护提纲;最后就是做好辩护的准备,从而帮助自己的当事人。
(一)、了解案情
1、全面细致的听取被告人陈述案件事实。
2、认真分析犯罪原因,查清有无排除犯罪的事由。
3、了解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态度,区分故意、过失或意外。
4、了解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
5、了解被告人个人及家庭情况
(二)、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掌握案情,从中找出问题。
(1)做好阅卷笔录,详细摘录案情;
⑵全面审查证据,发现疑点,找出疑点,予以突破。审查证据要注重细节,凡是涉及案件性质、情节、危害结果、悔罪表现的一切方面都得引起高度的重视,不得敷衍塞责。
(3)拟好庭上向证人、被告人、被害人发问和质证的提纲,从发问当中揭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和事实。
(三)、精心制作庭审辩护提纲。辩护提纲制作要注意:
1、立足全案证据。包括控方的证据和辩方的证据。司法实践中,完全忽视案件的证据、脱离案件证据的辩护方案,没有哪一个法院的法官敢支持,其辩护效果可想而知。
2、辩护方案应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辩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辩护方案涉及实体法、程序法以及证据,无论是无罪辩护还罪轻辩护,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辩护方案不能脱离法律规定而自行其是。
3、注重实效,确保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四)、为了提高刑事辩护人在庭审时的应变能力,还要搞好庭前预测,增强庭上抗辩能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二十四条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四项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届满后,通过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等方式,作好审理前的准备。第二百二十五条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
(一)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
(二)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
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
(四)组织交换证据;
(五)归纳争议焦点;
(六)进行调解。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以及证据交换的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并就归纳的争议焦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