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只要在南京居住6个月以上即可办理,不一定要在一个地址居住6个月以上。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拟在南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员,年满16周岁的应当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自愿申领。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