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海南外地车每年通行天数不能超过120天,如果超过120按照超过天数进行处罚,每超一天处以3分200元处罚。根据规定,自2019年8月1日起,海南将对在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上行驶的非本省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小客车采取交通管制,只要是进入海南省行驶的汽车,并且不是海南省本省的号牌,必须通过网络、电话或者窗口方式办理登记,每辆车每年通行总天数不超过120天,可多次办理。如果外省的汽车没有办理登记或者通行证,进入海南省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会依法处罚,所以说如果想开车去海南自驾游的车主,进入海南省一定要获取通行证,不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该政策限制的是非营运汽车,但是公务车辆是不受限制的,比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及非营运性质的新能源小客车,这类车辆进入海南省道路行驶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法律依据】:
《海南省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办法(试行)》
第六条 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道路行驶,每一自然年度内可通行天数累计不超过120天。不占用道路行驶时不计入当年通行天数。通行天数当年有效,不跨年度累计计算。
第七条 限期通行实行智能无感化管理。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通行无需办理登记,由管理系统自动统计其行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