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无关的,搭车人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免费搭车是一个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与侵权行为的发生毫无因果关系。不管是搭车人自己提出免费搭车要求,还是驾车人或者车辆监管人提出免费捎个脚的要求,只要对方同意,双方的口头运输服务合同即告成立,且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