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负责昆明市范围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和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对土地、矿产、林业、草原、湖泊等自然资源进行全面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2. 对房地产开发进行审批和监管,制定并实施城市与区域规划;3. 对地质灾害、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管和管理;4. 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5. 开展相关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估等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同时需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