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证遗嘱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件:
国内居民提供身份证、户口;
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港澳居民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
(2)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3)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4)本人与受益人的关系证明;
(5)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6)公证员根据遗嘱人的具体情况建议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公证遗嘱执行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二)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二、进京检查站忘带身份证怎么办
过检查站忘了带身份证提供其他证件也是能够证明自己的身份的,这些有效证件包括: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外国公民,为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护照等也是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