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被委派到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