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我国离婚案件如果按规定的话,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就不另收费用,如果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而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但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