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事业单位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_x000D_
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_x000D_
(一)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_x000D_
(二)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_x000D_
(三)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_x000D_
(四)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_x000D_
(五)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建设工作;_x000D_
(六)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