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是线下业务扩展到线上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如全国首例网络拍卖案系此类纠纷中之典型;二是新商业模式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如全国首例网贷评级商业诋毁案系在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商业模式下引发的纠纷;三是利用新技术手段实施侵权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如全国首例涉用户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脉脉案”、浏览器更改UA跳过广告案、搜狗输入法歧视性对待搜索引擎不正当竞争纠纷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七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